民企盼来迟到的正义

从涉嫌网络传销,公司6人被羁押,到检方撤诉,“鸿蒙科技案”历经3年,犯罪嫌疑人终获自由,鸿蒙网公司终于恢复运营。


检方撤诉 “鸿蒙科技案”告终




2014年12月5日,鸿蒙总公司董事长郑世宝家属接到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的终止侦查决定书。在被“通缉”整整3年之后,郑世宝终获自由。早在这年的9月19日,对鸿蒙公司的人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天。“检察院撤诉了!”全国各地的代理商都在传播着这一消息。


本报曾于2012年8月6日以《高新技术的传销之争》为题、2012年11月12日以《“鸿蒙涉嫌传销案”庭审直击》为题对“鸿蒙案”跟踪报道。


2012年7月20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湘衡祁检刑诉(2012)1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国辉、张明辉、杨春美、蒋传明、丁立刚、雷猛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9月19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向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2014年9月19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作出(2012)祁刑初字第128号刑事裁定书,准许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2014年9月23日,祁东县法院对之前取保候审的6名被告人下发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真不容易,这一天总算来了。”原鸿蒙华中区总代理杨春美说。


第三次开庭


鸿蒙公司、全国各地代理商、被羁押人家属的不懈努力终于有了结果:2013年8月初,蒋传明、杨春美夫妻二人的家属被通知办理取保手续。“幸福来得太突然,毫无征兆。看守让我出来的时候,我都有点不敢相信。走出看守所,也挺平常的,没哭。就觉得,这一天终究是要来的。”


经过两次开庭后,获得部分自由的6人,依然为自己伸冤。2014年8月10日,祁东县法院通知6名被告人,法院定于8月15日进行第三次开庭。此时,杨春美已怀有身孕近10个月,再有10天就是预产期,但杨春美依然在70多岁母亲的陪伴下,乘车20余小时,赶到祁东参加开庭。


2014年8月15日,祁东县阴雨绵绵,但全国近200名服务商从各地赶来参加旁听。祁东县法院最大的法庭,座无虚席。


庭审开始,书记员宣布完法庭纪律后,合议庭庭长称,本次开庭,就新的证据进行质证。


所谓新的证据,就是公安机关针对另两名已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二人的讯问笔录中,并无新意,还是针对鸿蒙网的运作、培训等内容提出质疑。庭上6名被告均认为他们歪曲基本事实,并一一反驳。


出庭律师就两人的讯问笔录作为新的证据,给予有力的反驳。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付翔当庭表示:该讯问笔录作为证据使用,我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质疑。二人作为本案的同案犯,又为何不作为本案的被告人出庭?讯问笔录如何能作为证据使用?他们二人的讯问笔录,也是要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将此二人的讯问笔录直接当做证据使用,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合理排除。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博君也就前后证据矛盾不实的问题做了辩护。


庭审历经1小时30分钟结束,审判长称经合议庭讨论后,择日宣判。最终,他们等到了检方撤诉。


鸿蒙公司5000代理服务商,得知消息后,狂欢不已。这3年来,他们与公司共患难,不离不弃,自掏腰包奔走在维权路上。“正义虽然迟到,毕竟还是到了。这是唯一值得欣慰的。”


鸿蒙初开




2007年6月,经多年谋划和设计的网络项目运行在即,鸿蒙全资子公司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依法登记成立,各种证照齐全。公司的“基于无限分层和信息遗传实现多维分类集群的创建方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被授予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号:ZL201010264673X)。


2008年8月,公司以系列创新技术创建的云计算应用网络平台(鸿蒙网云平台)开始上线运行,公司创建的云计算应用网络平台开创了互联网一种新的应用服务模式。经《中国高新技术导报》率先报道后,国内38家主流媒体相继报道。专利发明人、鸿蒙总公司董事长郑世宝受邀参加了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中国云计算大会”以及民用卫星服务和中国经济转型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发表多场技术演讲。


为将这一重大创新成果服务社会,鸿蒙公司制定了一个以传统的区域代理和分级管理云平台为核心的运营管理模式。该模式根据云计算网络技术和中国行政区划的特点,按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区域设立一个区域代理(服务)商,鸿蒙建立了首个实时按需付费消费模式的云计算产品销售及服务模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运营过程中,鸿蒙公司有严格的审核机制,不光是网上签约审核申请系统,还有线下辖区代理服务商和公司运营机构共同审核程序,进行正式运营前的书面签约、授牌等。公司还制作了标准的培训内容和电子教程、产品推介课件、宣传图册,并培训区域代理(服务)商。


2011年3月,为加快乡镇(街道)级运营管理与服务机构建设,并达到80%的覆盖率,由公司筹资并按每家2000元予以服务商市场建设补贴,用于补贴、购买宣传设备、制作网页、海报等,以省级区域代理(服务)商预算并支付,所有合理化正常支出必须以正规发票进行核报。为杜绝资金的不当使用,该措施止于2011年9月底,并由中银律师事务所等著名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顾问参与制定更加严格的费用支出预算控制标准,于10月8日后实行。


截止到2011年11月27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共计建立各级区域代理(服务)商近5000家,公司在按部就班地良性运转,孰料,一夜之间,乾坤扭转。


突遭厄运




2011年11月27日下午,湖南省衡阳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将现场正在召开服务商推广会的湖南省服务商(湖南鼎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丁立刚、衡阳市服务商(衡阳鸿盛网络服务负责人)雷猛及另外3名工作人员带走;11月28日,对两单位进行查抄;11月29日,赴京将鸿蒙公司账号查封;11月30日之后,衡阳市工商局、公安局对鸿蒙公司进行了全面搜查并控制全体员工至夜间,公司机房系统服务器被拆走。


2011年12月2日,衡阳市工商局将丁立刚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至衡阳市公安局,并于当日立案。鸿蒙公司相继有6名公司高层和部分服务商被羁押。杨春美就在此列。


鸿蒙公司,瞬间跌入万丈深渊。


6名被告人中,唯衡阳市服务商雷猛是祁东人,衡阳市中院最后指定由祁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2年10月12日上午8时,鸿蒙案在祁东法院第一次开庭,由于控辩双方观点截然不同,法庭交锋逐渐白热化,前去旁听的鸿蒙服务商们虽有些心理准备,然而整个庭审过程中还是意外频发。围绕着鸿蒙公司经营模式是否属于传销的实质性问题,法庭审理高潮不断。


2012年10月19日上午8时30分进行第二次庭审,案件并无实质性推进。


此后,6名被告人及鸿蒙公司在全国各地的服务商都陷入漫长的等待。


迟到的正义




杨春美用8个字形容她自己被羁押的这200天,“暗无天日,不堪回首”。


2011年12月22日,杨春美正在北京办理代理商退款事项时,被衡阳公安局工作人员带走,先后在衡阳市第一看守所、衡南县看守所、衡阳市第二看守所、祁东县看守所羁押。


杨春美深知自己“没违法、更谈不上犯罪,因为从来没做过一点危害社会的事情”。


但经历了两次开庭后,她“感到深深的失望,似乎对司法完全不抱有信心,也做好了被判刑的准备。但只要罪不至死,活着出来,也要为自己洗脱罪名,哪怕用一辈子的时间。”


早年间在老家郑州经营着一家酒店、一个超市的一名河南服务商这些年的精力也都在“鸿蒙案”上,生意因无人打理而相继关张,他已经为鸿蒙网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力。采访中他说:“我看中的是这项领先世界的先进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前景,任何一项有前景的项目,前期必然要有巨大的投入,更何况是网络技术!”其他代理服务商们也纷纷表示:“‘鸿蒙案’堪称一场灾难,给我们的损失无法估量。”


6个被羁押的被告人,他们的家属也在四处奔走。杨春美母亲,年过七旬,不止一次从黑龙江齐齐哈尔辗转前往湖南省祁东县,为女儿鸣冤;蒋传明的父亲,从安徽芜湖到祁东共计18次,唯一的目的是探求真相,还儿子清白。


衡阳事件之后,公司的正常运营被严重破坏,鸿蒙集团董事长郑世宝,一直处于“网上追逃”状态。郑世宝这3年的日子也同样“不堪回首”,但他仍然在寻求着鸿蒙公司的发展之道。


“3年,整整3年啊!”记者见到鸿蒙总公司董事长时,他的开场白:“我始终相信中国的司法制度,我始终相信党和国家的反腐败决心,我也坚信鸿蒙科技案早晚翻身,因为我没有做坏事,我们没有犯法,但我不解的是明知冤枉人还要不停地走完所有程序,难道冤枉人也有程序吗?”


郑世宝含着泪说:“3年对一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意味着什么,一个好项目的优势能保持多久,这才是无法弥补的的损失。”


谈话中他并不太在意个人3年的委屈,更不对造成这么大案子的当事人指责,而是包容了一切,特别强调要对忠于鸿蒙的代理服务商们负责。


3年黄金时间的逝去,原来的商业模式和技术被部分模仿,全世界对云计算产业从云里雾里走向了实施。鸿蒙公司立足中国经济转型和平衡城乡信息,提出对三农中信息化问题解决新方案,欲为中国经济再次发力作出一点贡献。鸿蒙人都深信,首个云平台对农村的平台设计理念和做法是独特的,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迅速开展。


一向以“自由平等,乐于生活”为生活态度的郑世宝并没有被3年的打击压垮,而是冷静地思考和睿智地观察着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和市场,这是鸿蒙人的欣慰。


春去春又回




2011年11月11日,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彼时的人们还没有时兴“双十一”,但对鸿蒙人来说都不会忘却这是一个曾经狂欢过的节日。这一天,鸿蒙人看到了发展的春天。 


2011年11月27日,湖南衡阳事件发生,“鸿蒙科技案”由此开始,鸿蒙瞬间进入寒冬。


2012年10月12日上午8时,“鸿蒙科技案”第一次开庭。本报2012年8月刊发文章《高新技术的传销之争》引起社会各界的哗然。


2012年10月19日上午8时30分,“鸿蒙科技案”第二次开庭。本社记者再次前去旁听,随后以《“鸿蒙涉嫌传销案”庭审直击》为题进行了详细报道,此时的案情应该基本明朗,控辩双方仍然是激烈交锋,是非曲直越辩越明,鸿蒙人看到了更多的希望。


“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来进入市场化运营的一路高歌,到瞬间跌进低谷,这确实难以接受。”好在,这一切,都过去了。


2014年12月5日,鸿蒙的春天终于来了。